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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同時期中共政體極權特性的討論

【理論探討】彭濤(博士)


從來自於西方政治學界的“威權”與“極權”概念的定義及其區分來講,中共建國後不同時期的政治體制、組織及運動在特征上應該是有區別的,即在毛時代可算作是極權體制,但在鄧以後就出現了變化,極權主義體制的一些特征不明顯了或開始迷糊了,同時又保留了一些主要的成分。

所以,就科學或西方純學術的嚴格意義上來講,中國的政治體制模式在毛以後的時期和階段其“威權”與“極權”的特性都處在相互交織與混合的狀態中,很難單純地說它到底是一個純粹的威權還是極權國家或社會。而習近平上台後的這段時間,毛時代的一些特征在加重,體制極權的趨勢在加強,因此出現對中國現階段政治制度模式性質的再確認的討論。

專制、獨裁都是威權和極權社會的必要特征,但在威權社會的獨裁或專制程度相對於極權社會要低一些或低得多。其中一個重要的特征是,在兩種不同的體制中,統治者對社會成員的言行控制的程度有很大不同,一個還留有少數言行“自由”空間,一個則將所有自由空間都扼殺掉,強迫所有社會成員接受一種思想、遵循一種行為原則、絕對從屬於統治者或集團的意志等等。

這裡只是舉出兩者相互區別的一個例子而已,具體還有其他區分要素。這裡不能一一詳述。

不能簡單界定和區分,因為事實不是那樣簡單構成的

嚴格意義上來講,中國政治體制這四十年來到底有多少成屬於“極權”或威權,不能或無法從統計學上或用簡單的數字化來確認,但可以從一些重要特征上去“接近”和描繪。任何“堅實”的理論及分析模式或觀點都不可能全面和絕對精准地去描繪事實,不能面面俱到,都只能相對或部分地去接近或描繪事實。亦即,它們都有盲點和相對性。

中共在不同時期的治理思想和利益訴求上的變化,導致其治理手段和模式的變更,如中共鄧以後跟毛時期在治理重點和政權合法性尋求方式上出現區別,如鄧提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致使推出“集體領導”和“領導人任期制”等政治機制),所以其對社會的控制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

這就讓政治學界對鄧後中共制度模式的界定出現“迷茫”與困惑,這也是為什麼西方四十年來在對華政策上采取接觸途徑(但又心有余悸)的原因之一。這也說明,對中國政治社會現實變化的“認知”,導致西方政策的相應改變與“躊躇”。

現在習時代的政治現實發生激變,西方政界與學界也對其產生新的認知,開始“重新”考量新的對華政策。

因此,對事實及其相應的概念的描繪和界定必須嚴格、具體的進行,不能簡單推定。否則會導致對事實的認知和判斷的錯位,從而影響決策者的政策制定及其走向。

無容置疑,概念上的模糊與不確定性,是華語圈和西方國家學界政界認知和決策搖擺不定或自我矛盾的理論原因。這也是中國當代政治制度復雜及“前無古人”與“無從借鑒“等特性所造就的。

這不是說鄧時代就沒有極權特征了,而是說鄧時代的制度模式相較於毛時的威權色彩更濃厚一些,但專制的本質並沒有變。也就是說,鄧後的實踐相對脫離了毛時的實踐路徑,增添了不同於毛時代的“新元素”,如引入市場機制即改變生產資料關系等。

在度和量上,中共在不同時期的制度特性確實是有變化的,這一點不應存疑。但這並非否定或弱化其制度的專制與獨裁性質。

對中共不同時期整體特性一概而論、簡單劃等號,不符合中共不同時期的政治實踐。毛、鄧、江、胡和如今的習時代都有各自不同的特點,但都在一黨獨大的專制框限下游走。

中國政治歷史文化等背景因素導致人們難以用西方政治學界的某個單一概念或分析模式來准確地描繪中國當代政治體制和實踐。這也是學界與政界爭論不休的起點。

關於極權主義這一概念,在西方著名的極權主義學者那裡本來就存在不同的解讀與定義,其中阿倫特甚至認為毛時代的中國政體不屬於極權主義範疇,只有希特勒和斯大林時代的政體才算得上是極權主義的典範,因此而引發學界的激烈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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